发生在生命中的每一个小细节都是生活的累积,任谁都无法摒弃……
(一)
    刚从会议室里走出来,还没推开门就听见办公室里铃声大作,一看来电显示,原来是大学时候的死党—凌。把抱在手中的文件放到桌上,按下手机的接听键,稍适放松地坐回大班椅。
   “喂,你好,请问明夕小姐在吗?”凌非常礼貌的问道。
   “凌老大,不至于吧,打我的手机问我在不在?”我难得有闲心的忍住笑意和凌哈拉道,“急着找我有何贵干啊?”
   “死丫头你还敢问,我警告你,上个月和去年的同学会你找理由不参加我就算了,下个礼拜我结婚你若是敢给我不到,哼哼,你小心我拿刀把你劈成四份!”各位是否明白我刚才为何问凌找我什么事的原因了吗?因为她就是这样一个不知“礼貌”为何物的家伙。大学的时候我和纯还一度担心她会嫁不出去,不过现在看来是多虑了,她比我还先嫁了呢!
   “凌老大出阁,小妹必定早到,绝不会不到。O不OK?”我打开抽屉翻出请柬核对了一下日期,没错,和我脑袋里记住的一样“7号对不对?”
   “恩,这还差不多。”凌手起来刚才那似乎要吃人的口吻,“你为什么总是不参加同学聚会呢?次次不到的几乎都是你。”凌无限抱怨地责怪道。
   “我又何尝不想和大家聚聚呢?有些事情又不是我所能够决定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工作就是这样啊,两边跑,总公司有令,不敢不从啊!谁叫你们的日子都选得这么巧。”我看看电脑桌面右下角显示的时间,翻开一份文件,用左肩顶住电话,寻找企划表。
   “好啦,你都不知道,杉的小孩都会打酱油了,纯也快要做妈咪了,我下个月就要结婚了,辉也有感情很好的女朋友,依情况计算,大概不超过年底就能进礼堂。以前我们好的那群就只有你了知不知道……”凌开始数来宝。
   “哎……行了行了。”我最怕的就是被人问到这种问题了,放下手中的文件和笔,认真地和她过招,“STOP,凌小姐,你有婚假可以休,我可还在上班咧,接你的电话已经犯规了,你还数来宝,怎么,要我回家吃自己吗?我又不像你,有老公可以靠。”我开始“回敬”凌。
   “你是总公司下派的‘监察大使’‘御命钦差’哎,那个大胡子还敢开除你?算了,不猜也知道你没空陪我试婚纱,就这样吧!7号早点到。”这家伙还是和以前一样会转移话题,好了,我也不为难她,不过我也挺佩服她的,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还可以不喘,我这个听者都感觉快没力了。
   “记得啊!” “恩!” “那好,不打扰你工作了,拜拜!” “拜!”我如释重负地挂上了电话,却没有了工作的心情。
    辉真的如凌所说,有快完婚的未婚妻了吗?真好,大家都是幸福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件事,再告诉他,也应该不会有什么影响吧!
    望着透过百叶窗的空隙散进来的缕缕阳光,我把身体靠进了大班椅中,双手搭在椅把上,闭上双眼,任思绪飞回到七年前。
                                                           (二)
    大学的时候,我、凌、杉、纯、辉是很要好的朋友,同系也同班。
    人家的大学生活基本上都和逃课相连,而我们五个却乖到可以拿全勤奖,除了本人会因社团活动偶尔耽误一下以外,几乎是每堂课必到,因此教授对我们也一直是慈爱有佳。
    七年前的一个下午,我用学校的电脑整理社团资料,QQ显示辉上线了,学校的电脑很老再加上我同时打开的大量的文本,信号总是断来又断去,我很艰难地和辉聊着。
   “我喜欢你”辉冷不防甩过来一句话。
   “啊?你说什么?”我问,整个人不可置信地愣住了,也不在寻找资料,等着下文。
   “我说我喜欢你,我爱你”辉的头像再次闪动。
   “进天不是愚人节,你别开玩笑好不好”我依旧不可置信。
   “我跟你开过玩笑吗?我是说真的。”
   “你是……”电脑终于再次发出怪响,键盘也无法使用,鼠标更是无法移动,猛地拍了他几下,竟看见鼠标的标识在屏幕上乱跑。
    重启,无效;再重启,还是没反应;再再重启,终于慢吞吞地有了页面,然后在几分钟之后恢复到有显示的状态,我着急又无可奈何地耐心等待电脑进入运营状态,然后有反复地用这台既不灵光又反应迟钝的电脑登陆QQ,而此时,辉的头像已经变成黑白的了。
    玻璃窗此时发出了被敲击的清脆的声音,我回过头,是社长,社长告诉我,资料要在晚上的会议中用到,让我快点完成,而她则要出去寻找经费来源。不敢怠慢,我只能关上QQ,打开学校网站中我要的社团地址,开始准备晚上要用的东西。
    后面两天我们班都没有课,自习课的教室里,我也没有遇见辉,我想,也许他贞德是在开玩笑吧!却不知为何,心中总有些怅然若失的感觉。

    为什么我当时要刻意回避辉呢?睁开双眼,我问自己,却望着落地窗前的绿色盆栽植物茫然不知所以?
    辉一直对我很好,很好,总是包容我的任性,甚至是我的无理取闹,对我好象很无可奈何,连身旁的人都说“你别在欺负人家了”,但是我问他,他却不认为我在‘欺负’他,甚至反问我“你欺负我了吗?怎么欺负的,说来听听啊!”
    辉对任何人都是和颜悦色的,但他却并不多言,我到现在有时都还在想,我是怎么知道他那么多事的,回忆起来全是第一人称阐诉,也就是说,是他自己告诉我的。我还能清楚的记起我拿书砸他的样子,我们都笑得很真实,我至今任能感觉到那种发自内心的快乐,在我的记忆里,也搜索不出和他争执的画面。
    辉是我们五个中最早和我建交的那一个,也是班上和我关系最好的男生。
    下夜雨的时候,我最喜欢找辉,也只会找辉,通过手机发简讯给他,因为我知道辉喜欢雨,除了他,也不会有人和我一样有这份闲情去看或是去听这场夜雨,不管我们是否身处在同一座城市。我不会打电话,因为不想破坏夜的宁静,因为不愿打扰他休息,因为更不能打扰彼此听雨的心境。我身边的人很少有喜欢雨的,即便是有喜欢的,也不见得会喜欢在夜里去听雨,可是我却遇到了同类,和我一样喜欢雨的辉。
    也许,辉的话并不是玩笑,是的,以我所了解到的他的为人处事态度,应该不是。猛然一惊,难道当时,我还在下意识地等待那个将我多次从头伤到脚,永远都不会回头看一眼的人吗?我默叹一口气。

    桌上的内线电话响了“明董,总公司来电。” “接进来吧。”
    总公司要我回欧洲任职,我犹豫了,董事长说希望我仔细考虑。
    今天已经是30号了,再过7天就到凌的婚礼,到时候会见到他们,或许,董事长说得对,我应该仔细考虑。

  (三)
     拉开办公室内的一扇书柜门,门后面是我的私人休息室。这间办公室是分公司成立初期,总公司总裁驻扎时的办公室,超豪华阵容。
     进入休息室,打开床头柜的抽屉,拿出一盒女士的薄荷味香烟,抽出一支点燃,却望这地毯上的一堆杂志陷入回忆.
        那一年,我看见光吸烟.第一次看见光吸烟,他吸得很猛,那模样,象一个犯的毒瘾的隐君子,让我心中不免生疼.我素来不喜欢烟味,更讨厌”烟味=男人味”的谬论,但是因为光吸烟,我接受了那股怪味的存在,不过接受也不代表不再厌恶.
        某一日,我在网吧上网遇到辉,闲聊时我无意问道”你会抽烟吗?”
        “不抽,也不会抽,我对烟味过敏!”
        我又一次有遇到同类的感觉,”我也很讨厌那种味道,如果有人抽过烟从我面前经过,我一定闻的出来,假如身边的朋友抽了烟跟我说话,哪怕距他抽烟的时间已经过去四小时了,我一样也能闻得出来******”
        又一日,我们五个人结伴一起去网吧.路上,我看见走在前面的辉点燃了一支烟,用左手的食指和中指拈着,一路上也没有吸一口,烟静静地燃烧,我告诉自己,他只是喜欢烟燃烧的过程,他不会抽的,他对烟味过敏.但夹在他指间的烟,看来却很刺眼,有那么一秒,我觉得辉变了,可具体是什么变化,我又说不上来,我很艰难地把目光从那支燃烧的烟上转移开.
        进入网吧,才坐下不久,坐在左边的辉又点燃了一支烟,这一次,他没有任他燃烧,而是径自吸了起来,我看着那支烟,看着辉紧盯屏幕的脸,突然觉得没来由地心痛,这种感觉在看见光抽烟的时候是没有的,我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心痛中还夹着愤怒.
         我抑制这自己向上冒的心火,看着他抽完一支,再点燃第二支,感觉很失望.
         终于,辉在抽完第二支后就停止了动作,看样子是不准备在继续了.

   “你骗我”,关闭论坛,我在QQ上打下了这三个字.
        “什么?”辉的头像很快闪动起来.
        “难道现在你对烟味就不过敏了吗?”
        “告诉你的时候,我真的不会,不算骗你啊!”
        沉默过后,我回复他”抽烟对身体不好,你的身体,本来也就不是很好.”
        “我不会再抽了.”
        “真的?不要骗人.”
        “我从来都没有骗过你任何,真的.”
        我没有再说什么,我也很想相信他,却有还是有犹豫.

        手指上的灼烫将我从六年前的回忆中拉回,右手指间的香烟已经燃尽了,我将熄灭的烟蒂投进废纸篓,重新点燃一支烟,将床头的公仔熊抱进怀中,开始吸烟.
        辉是我身边最后一个不会吸烟的男生,自他写下完结篇以后,我发现身边的男生似乎都会吸烟,工作后所结识的朋友就更别说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学会吸烟的,只记得是随总裁夫人到荷兰洽谈公务遇挫,在那个我们都还陌生的国度,总裁夫人点燃了一支烟,也递给我了一支烟,我们两个就面对这那几只随风逐转的风车,有一口没一口地吸起来.那天我们聊了很多,内容多半都不记得了,只知道,那天之后,我身边就带着一包香烟,虽然它一直存在于被遗忘的角落里,但也有被想起的时候,例如今天.
        抽完烟,看看时间,还有两个钟头就到下班时间了,想起桌上还有未完成的工作,不想把工作带回住所,就只能抓紧时间了.起身拿出一粒口香糖,拉开浴室的门,最后回到办公室的大班椅上.

     (四)
        忙碌了两天,终于可以提前下班了.想起很久没有见面的家人,突然觉得很过意不去,这次驻扎的分公司离家不过一个半小时的车程,而我却没有陪家人好好吃过一顿饭.看看时间,如果现在走,说不定吃过饭还有时间回来.拨通家里的号码,妈的声音从那头传来,心中也好像被填满了,我告诉母亲我会回家吃饭,听着她用开心的声音很我讨论今晚的菜式,我感觉自己无比的充实与快乐.
        回家的饭菜,我吃得很香,虽然老妈的手艺还是那么的—好字加引号,但我还是吃得很满足,也从简单饭菜中,嗅到了阔别已久的家的幸福滋味.
        “爸,妈,总公司希望我可以回总部任职.”犹豫过后,我还是决定告诉爸妈.
        “你要去瑞士?”妈惊讶极了.从来都没有把工作带回家和父母谈论的我,突然提起工作的事,妈很快就意识到我在说什么了.
        “还没有决定,我想听听看你们的意见. ”毕竟,这一走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
“能进入总公司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啊!”爸感叹道,”你自己想去吗?”
“我一直都以进入总公司为奋斗目标,伯尔尼也是我最想去的城市,可是这不是出差,也许一走就是好几年,甚至有可能******你们******”
“不要担心我们”妈打断我”有机会能爬得更高,当然要努力啦,不要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泄气.”妈走过来坐到我的身边拉着我的手,”不用担心我和你爸,我们的身体都还硬朗,等你爸退休了,我和你爸还可以到瑞士去看你,随便也领略一下异国风情.”
“你自己决定吧,我们信你.”爸对我说.

晚上,我没有照计划返回,而是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房间里依旧是干干净净的,我从书架上随便抽下一本书,随手翻了几页又放了回去,留意到书架上的书,有好几本都是从辉那里A来的.
过去我总是会A辉的书,大学的自习教室里,辉用来占位置的书总是非常有看头的,而且这个家伙从来都不买盗版的,那些书就算是不看,光拿在手里的那种触感就会让人感觉很舒服,我很享受那种触感.自习课的时候我通常都会看他的书,看不完的就要求拿回宿舍,回到宿舍经常会因为一些事情忘记看,然后拿回家,结果又忘了.辉从来都不会催我还书,不知道他是知道我是这样的,还是连他自己都忘记了.有时候他去书城买书,我会列张清单给他,但他买回来的书我通常都会放在一边没有及时看,于是他就会抱怨说”你要死要活要我给你买回来,结果你又不看.””我哪有要死要活?””恩,没有,就是要威胁我.”
“笑什么呢?”回头一看,妈抱着棉被站在门口,透过书柜的玻璃,我看见了自己隐隐上扬的嘴角.”天凉了,多给你拿床被子.”妈把被子放在床上.
“什么事情这么开心啊?”妈问到,”没有,过去的事情.”我关上书柜的门,和妈一起铺床.
“夕儿,你也不小了,看看你身边的同龄人,还有几个是单身的?”
“又来了是不是?我就知道,刚才是谁说我事业如日中天,要我别泄气的啊?”
“我女儿有事业心我很开心,但我更担心的是你的终身大事.”
“什么思想啊,该换换了.”
“七年了,妈没有听到再有关你感情的任何******”
“妈!”我不悦地打断了妈要说的话”我和光,还有辉都没有什么,就算有,七年的时间也足以让一切时过境迁,光已经有小孩了,辉也有快完婚的未婚妻,大家都很幸福,看到大家的幸福我也很安心,对自己的现状也非常满意.”我停了停,”妈,你放心,我不会耽误自己的,你知道我一向都是宁缺毋滥的.”看着妈欲言又止的表情,我打趣地抱着她撒娇.
“妈,你女儿事业有成,不会没有人要的.”

(五)
早上开车回公司,遇见光送小孩上幼儿园,寒暄了几句,非常的公式化,和他交谈就象和公司客户一样.若不是刻意提醒自己,我大概不会记得眼前的男人就是那个我第一次爱过却未果的男人.
过收费站的时候,我意外地看到了一个人—璐.我和辉的最后一次交集就和他有关.她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她并不认识我.
接过璐递过来的票据,我说了声”谢谢,再见!”她显然很惊讶,笑得很灿烂得对我说了声”不客气,祝您旅途顺利,再会.”我笑着冲她点点头,驶上车道.
“夕,我的专业书弄丢了.”辉不紧不慢的说.”
我放下手中的书转过头,”仔细找过了吗?”
“找过了,确实是丢了.”辉的语调依旧是不紧不慢.
“那怎么办?”我焦急地问,专业课的老教授绝对是惹不得的,但看着辉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我有一种”皇帝不急,太监急”的气愤.
“帮我借一下好不好.”辉是在询问我,可是他的眼神却是肯定的.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家伙吃定我不会眼睁睁看他挨批,铁定会帮他.不过,这种情况也已经很多见了,我开始在心里问,是谁说我欺负他来着?
“把你电话拿来.”我冲辉一摊手.
“干嘛?”
“帮你借书呐!”我横他一眼.
“你的呢?”辉边掏电话边问.
“有费我会用你的吗?在你眼里我明夕就这么扣门儿哦.”
辉把电话递给我,”我找我社团同专业的学姐帮你借,行了吧!”麻烦,还要解释,辉满意地一笑,转过去看他的书.
“学姐,我的专业书弄丢了,把你的借我好不好?    夕”社长大人和我同系,比我大一届.
“嘀!””鬼丫头,有点收拾好不好,你这样我怎么放心把我的基业交给你啊.下午回楼上来拿,手机缴费了通知我一声.”

“你要把江山交给我吗?受宠若惊啊,如果团里有什么事,布告栏通知啊.”
“嘀!””不用贴布告了,现在就告诉你,下节课要开会,不得缺席.”
“喂!”我叫辉”你先拿我的书去用.”我把我的专业书递给他.
“你呢?”辉问
“我下节课要去开会.”看着辉似乎想说什么的样子”安啦,通常老爷子只注意我们中的一个,你坐显眼一点就好了.”辉接过书没有说什么,我知道他是答应了.
“什么会呀,这么急.”我继续和学姐哈啦.
“嘀!””回来你就知道了.”
“亲一下,我睡会儿.”在清除我和学姐哈啦的消失时,不小心打开了一条不属于我该看的消息,’发件箱’,是辉发出去的,这小子,什么时候学会说这种肉麻情话了.脑子里是这样想的,心里却冒起了酸泡泡.
俗话说,好奇心会杀死一只猫.我缩回了准备换手机的手,小心翼翼地打开了信息栏,除了那条消息外只有一条”别想太多,乖”稍显暧昧,发件人是”璐”.我落寞地关上手机盖,还给辉.
辉是那种天踏下来都与他无关的人,他会多想什么呢?还有那个”乖”实在不能和辉挂上钩,这种感觉让我断定了心中的答案.
璐,这个人我曾经在辉和杉谈起过这个人,辉好像还放弃最热衷的事—陪周公喝茶,在一大清早爬起来陪她一起吃早餐.记得有一次我插科打诨开玩笑提到璐时,辉那种难得一次的认真.
回去开会的路上,我笑了.

回到办公室,看见电视里连战的夫人连方瑜女士批评儿子”你怎么这么后知后觉呢?”
对辉,也许,我就是这么后知后觉吧!
不过,幸好,我没有耽误到他的幸福.
冲上一杯咖啡对着落地窗轻嘬,一天的工作又要开始了.

(六)
一进入凌举办婚礼的酒店,也是我所在公司名下产业之一的寰芸酒店,我就迷茫了,与其说我是来参加婚礼的,到不如说我是在参加一场商业酒会,到席的来宾,尽是我公司商场上的友朋.
我直到现在才知道,原来凌的丈夫是我所在公司旗下子公司的执行董事之一.看着过去的死党携家带口的出席,我只能悻悻然地滑至男宾席,和每天见面的同事坐在一起.
婚宴过后,凌急不可待地拉着我们几个进入KTV,有些人士的另一半已经退场,留下的除了我们五个之外就只有新郎和纯的丈夫了.凌说”这次我们’五兄弟’终于到齐了”说这话的时候,她还狠狠瞪了我一眼.
“明董!”凌的丈夫俊向我打招呼.
“你是凌老大的丈夫,叫我’夕’就好.”我纠正他的称呼,凌最讨厌的就是我在私人聚会上面谈工作了,有很多次聚会她甚至还要没收我的电话.”说起来,我应该叫你一声’姐夫’哦!”我打趣道.凌给我了一记”算你识相”的眼神.纯和杉在那边”鬼哭狼嚎”还夹杂着抢夺麦克风的争吵,辉依旧带着笑在一边看着大家.
“不过呢,”我环视一周在回过头看着俊,故意拉下脸来说”如果你敢欺负凌,我绝对不会放过你,为了我这几个好兄弟,我可不惜以权谋私哦!” 

“你应该知道我们家夕是以’言出必行’的闻名商场的哦,所以你不可以欺负我.”凌对着俊撒娇道,我一身鸡皮.爱情的力量还真是伟大,我无法将眼前的小女人和以前的”母夜叉”联想到一起.
“我疼你都还来不及了呢!”看着俊宠溺地点了下凌的鼻子,我背脊一片凉意,也相信他不会欺负凌,不过这个状况,我还是”三十六计”吧!纯挺着肚子和杉争得没完没了,苦了她老公急得更什么似的又不敢对纯说重话.我看着辉握着手机离开包间,回过头,新婚燕尔在你侬我侬;纯自有丈夫护架;杉从来不需要人操心.想想,有些东西真的该决定了,我也起身离开包间.
一出门正巧遇见辉边收电话边往回走,”怎么出来了?”辉问我.
“里面的空气太闷了,怎么,女朋友查岗?”我逗他,辉尴尬地笑了笑,幸福之色溢于言表.
“这次见你,觉得你比以前更出色了.”辉说,我轻轻笑了笑.
“对不起!”我郑重地对辉说,辉不解地看着我.
“还记得六年前我用你的电话帮你借专业书的事吗?”
辉点头.
“那天,我不小心看到了你手机里的消息,好奇心驱使我看完了它们,抱歉!”
辉皱皱眉,又一挑眉地问我”重要吗?”
“不管重不重要,六年的时间,足以让一切时过境迁,让一切变得没有意义.”
“说得也是.”
“什么时候能喝的你的喜酒呢?”我不喜欢这种过于压抑的气氛.
辉笑了.”尽快吧! ”
”要来哦.”他又不放心地补了一句.
“会的,放心吧,祝你幸福.”我伸出右手.
“谢谢,别忘了,你也是.”辉浅笑着和我握手,他不知道的是除了祝福和歉意,这里面还有道别.
“要进去吗?”辉问我.
我扬扬手中的电话,看着辉推门进入包间,门内的吵杂也随着门的关闭而隔绝,世界又恢复了寂静.
我打开手机,看了看手表,现在是总公司的上班时间,我开始拨打那一串我熟悉的号码,国家区号,城市区号,公司号码.

                    (七)
推开KTV的包间门,我主点歌开唱,也许,这是最后一次和他们相聚了,我在乎的人都是幸福的,这座城市,我不再有迁绊和遗憾.
“爱,原来是这么个模样,近在眼前却不一定能够一眼看穿,过往四处探访,却总是徒劳而返,只一秒你就轻易得,攻入我心上******
******我,原来比希望更希望,在生命中有个同伴把心事都交换,际遇一面海洋,孤单总随着我飘荡,是不是你就是我的唯一的希望******
******该怎么形容我,此刻的感受,如果你了解我,过往的渴望,当过尽了千帆,你还在身旁,仿佛是一道曙光,你怎么知道我,还等待情感,当所有人以为,我喜欢孤单,是你敲我的门,再把我点亮,你是我心中一句,惊叹******”
很多年没有唱KTV了,没有时间,更没有心情.现在,这一夜,我很尽兴,大家也都很快乐,一起欢歌,一起回忆,很开心,很开心,很开心******没有人知道这之后将是别离,也许永远.
也许见面破坏想念,我们只适合彼此怀念,我知道,我不会主动找他们了,而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活,不会有时间找我.就让我们为彼此留下一个美丽的回忆夜晚,在以后老到走不动的时候,仍旧可以,拿出来想一想*****

散场的时候,我拥抱在场的每一个人,看着男士门的尴尬,我发自内心的笑了.我看着天上的星月对他们说:”祝你们幸福,快乐,永远,永远.”
凌说:”丫头,你没问题吧!”辉皱了皱眉;睁大眼睛看着我,若有所思;杉则用研究的试验品的眼神看着我,我轻推杉一下”你那叫什么眼神啊!”然后又故作轻松地说:”没什么,只是送了口气,你终于有人要了.”
闪过凌象征性的追击,我轻叹了一口气说:”时间不早了.”顿了顿,终究还是开口说了句”我要走了,再见!”
我最先转过身,朝着和他们都不同的方向迈开步伐,杉大声说:”我送你?”我只是举起手用力地挥了挥,没有停下脚步,没有回头,我感觉得到他们还在看着我,继续向前走,只有昏黄的街灯看到了我眼中强忍不舍的泪水.
走到穿城而过的江边,从口袋里掏出电话,打开后盖,抽出电池,再取出SIM卡,我想起总裁电话里的话”夕儿,到瑞士定居吧,姐姐很想你在身边.”
没有人知道,在和总裁夫人一同从荷兰回到瑞士的途中,我们一起经历了生死大劫,也因此成为莫逆之交.在总公司,我拥有20%的股份,也是公司的品牌总监,总裁夫人的金兰姐妹.

作为公司三大股东之一,品牌总监,我会调回总公司是迟早的事,只是我一直没有答应总裁夫妇的要求.我很爱瑞士这座城市,阿尔卑斯白雪的浪漫;苏黎世街道的繁华;伯尔尼联邦的庄严;日内瓦多样的文化******看着手中的电话,我不再犹豫将它抛如滚滚东流的江水中.
既不回头,何必不忘.
既已无缘,何须誓言.
今日种种,似水无痕.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在我们的生命中,总要碰到一些人或一些事,不管是你爱的,还是爱你的,然而既然已经错过了,就让它随风逝去吧!在无法挽回的岁月中让它模糊成一道风景”. 

Anthin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终于绷不住,还是想说些什么。将近半年的纷纷扰扰,在这樱花盛开,又似雪舞散落的季节里,带着尘埃落定的气息,日渐分明。我龟缩在狭小的空间里,暗自流泪,奠祭第一个属于我们的时代,结束。走过郁结,鼓起勇气,张开双臂迎接、面对,现在这个模样的你;期待,即将开启的新纪元。

就像,人说“天下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般,历史发展的大车轮旨在向前,没有后退。我用品读历史,看待王朝兴替的心情,解读你的决定。

时间,让我们不再年轻任性,它记载着这些年的相偎相依。你的坚持,我的守侯;你的无措,我的包容;你的副业,我的支持;你的沉默,我的陪伴……我们相互打气,一起成长,用让彼此留在自己人生旅程的方式,写下:你是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我想,你知道,只有我才会这么辛苦的一路陪你到底。如果你真的懂我二话不说挺你到底的心情,那么,请你用珍惜自己,代替每一句想对我表达的谢意。

现在,别伤心别难过,你应该这么做,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我只是你生命里,没有姓名的角色,可以陪你一程,决定不了你的一生,你应当对自己的未来有所取舍。我也不伤心,不难过,因为你教会我的,留给我的,已经很多很多,我也要为自己的人生努力,不应该羁绊你。

如果我的倔强,让你继续这样勉强维持下去,明天真的会比改变了的现在更好吗?我也不会矫情的说,我没有恨过你。作为支持我们共同世界的四根檠天柱,你现在朝着四个方向使力,我仿佛看见这个属于我们的世界越变越薄。我恨你,虽然我知道,你疼的不讳比我少。

坏天气总会过去,就算是我傻的可笑,失去当成得到,只要能够对你好,我都会做到。真的,只要是你好,我怎样都不重要,谁叫我一心被你迷惑的神魂颠倒。不过,就算吃再多的日本料理都不会有结局,因为在我心里已经认定,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独自走在黄昏街头,突然觉得好孤单,多年的习惯,养成在不快乐的时候,守着你,看着你,如今我们的家还在,你也还在,却变了模样。“山依然好,人憔悴了”,心境不同了,再不想改变,有些东西,也再回不去了。心情没来由的沉重起来,这时候我好想你,想你的笑容,想你的声音,想你的娇滴滴,想你的破坏力, 想你“拼命三郎”的精神,想你的声嘶力竭,想你扮女装的模样,想你被誉为“底盘王”,想你的死里逃生,想你初为人父的喜悦,想你跨团累的快脱水,想你放空被识破的窘样……最想念的,是你从细微之处流露出的兄弟情谊,是你的赌一口气,是你说的“我们要一起在舞台上发光发热,这是男生之间的约定,再苦再累也无所谓”。记忆里,一切都好清晰,我还在这里,你在那里?

回忆涌上心头,那艘承载着我们共同梦想的艋舟,曾经被那样的抨击,在外界的风风雨雨里,摇晃间,我们用信任织成风帆,以相惜作桨,齐心协力的度过,痛并快乐着的温暖。能一起吃苦也是一种幸福,这种滋味让我鼻酸眼红,你所有的经历我感同身受,舍不得你吃苦受累被委屈,你荣耀的时候,连我也变的走路有风,讲话大声起来。一起走过的日子有欢笑也有眼泪,我开始懂得你为何选择激流勇退,这是一种智慧,让记忆定格在最灿烂的时刻,远胜于勉强继续,最后只剩得无言叹息,对不对?

你很潇洒,说当经纪人就当经纪人,说要自立门户就另组公司,说要开店就退出娱乐圈,不到三个月要回来就另签公司,说要当兵、读书,立刻搅得人心不安……我学不来你的潇洒,因为我被“没想法”三个字搞的好狼狈,而你似乎,也不是真的就像看起来一样的逍遥。

看着你的眼睛,我仍有感觉,一样还是会沉溺在你的眼眸,还想为了你而忙。也许再过几年,你会忘了我,当我再次站在你的面前,你已经不认识我了,可是我相信,我们的默契没有改变,在目光接触的瞬间,你依然能读懂我的眼神,明白我这些年依然不悔的守侯。这种如同矾石把浑浊变单纯的痴傻,曾经让你看了觉得不舍,时至今日,这一刻,你会不会还因为我的固执眼睛泛红?当手底无声的流淌出那一句我们早已烂熟于心的问候——好久不见的你是否别来无恙……那一刻,你眼里的笑意会不会越发的温柔,会不会想起一路走来的感动,会不会眼里噙满了泪水,还依然笑着,小心翼翼的努力不让它滑落。

不管你的心情是什么,那一刻的我,只能用泪水倾诉思念,告诉你,我等这一天,等了有多久。从02年到现在,再到未来,不管这一路走来发生过什么,我们之间没有谁对不起谁,没有谁辜负谁,我可以选择陪你走向未来,也可以转身离开,你可以以你想要的任何一种方式存在。既然选择,就当风雨兼程,哪怕这份等待,从此没有相见,唯有永久。

我也很想启口问你,真的无法改变了吗?真的已彻底忘记了吗?曾以为在我们共同的世界里,永远不会有伤害彼此的时候。这次的经历,仿若是你留给我的,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因为我还默默想念着,等待着,你知道吗?等待的人不会孤独,等待的“我”有很多个,等待的日子里,我比你勇敢……

我还是无法离开,还是无法不看你,不听你,纵使现在的你已经一分为四。
在我心底,仍然愿意相信你,相信你存在着,一直存在着,真的存在着。
我最爱的,5566。

终于 有了勇气不再有疙瘩的面对你
就像 结束打工付清信用卡之后的心情
爱情 让我们看见年轻任性背后的风景
我想 只有那个你这么辛苦的一路陪我到底
现在 别伤心别难过 如果继续勉强下去明天你会 更恨我
坏天气总会过去 说好了吃顿日本料理 当结局

涌上心头哇沙米的滋味 呛出舍不得你碱碱泪水 在一起的日子有笑有泪 不要问该不该对不对
涌上心头哇沙米的滋味 故作潇洒的我实在狼狈 看著你的眼睛我仍有感觉 泪光中没有谁辜负谁

独自走在黄昏街头 如今只剩我 拖著影子好沉重 没来由的这么想你 记忆中的 哇沙米让人难过
涌上心头哇沙米的滋味 呛出舍不得你碱碱泪水 在一起的日子有笑有泪 不要问该不该对不对
涌上心头哇沙米的滋味 故作潇洒的我实在狼狈 看著你的眼睛我仍有感觉 泪光中没有谁辜负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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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ov 29 Sun 2009 04:03
  • 蜀繡

芙蓉城三月雨紛紛四月繡花針

羽毛扇遙指千軍陣錦緞裁一寸

看鐵馬踏冰河絲線縫韶華紅塵千帳燈 山水一程風雪再一程

紅燭枕五月花葉深六月杏花村

紅酥手青絲萬千根姻緣多一分

等殘陽照孤影牡丹染銅樽滿城牧笛聲 伊人倚門望君踏歸程

君可見刺繡每一針有人為你疼君可見牡丹開一生有人為你等 江河入海奔 萬物為誰春 明月照不盡離別人

君可見刺繡又一針有人為你疼君可見下雨秋風有人為你等 翠竹泣墨痕 錦書畫不成 情針意線繡不盡鴛鴦枕

此生笑傲風月瘦如刀催人老 來世與君暮暮又朝朝 多逍遙

繞指柔破錦千萬針杜鵑啼血聲芙蓉花蜀國錦繽紛 轉眼塵歸塵 戰歌送離人 行人欲斷魂 濃情蜜意此話當真

                                                                                                             -----李宇春《蜀繡》 詞:郭敬明

 

會去聽這首歌,是因為它叫《蜀繡》。我喜歡蜀繡,也會一些蜀繡針法,能簡單繡些靜物的樣子。

初聽一首歌,我通常不看詞,《蜀繡》也是如此。

副歌“君可見刺繡每一針有人為你疼”唱到了我的心底。完成刺繡的難度和細膩程度,是沒有嘗試過的人永遠無法體會的。

刺繡,是在絲綢上作圖,必須做到“舉手無悔”,一針是一針,倘若錯針,就會在絲綢上留下針孔。而繡品的成樣要求是,在燈光的照射下,也不能找到落針的針腳,何況針孔。

為了保證繡樣與絲綢能夠更好的融為一體,每一針的落腳,都不可以在同一條水平線上,必須參差不齊。可是,圖案的大小,必須依照比例計算,因此,相鄰兩個落針點的位置,有時候甚至很難用肉眼觀察到,長短針之間的落差不到一毫米。只有這樣,才能讓繡樣從絲綢中“長”出來,繡品才會有生命力。

刺繡的過程是漫長而精細的,需要兩隻手配合完成,要求創作繡品者的雙手非常靈巧,尤其是在絲綢下方揮動的那只手,工作時是在看不到下針點的情況下,根據上一針的位置估算。刺繡的過程必須全神貫注,否則扎手事小,毀了長久以來精心繡制的繡品,那才是真的欲哭無淚。

國內的固色劑採用傳統手法製作,光澤度和手感極佳,可是不能承受水洗。這一點,註定每一次觸碰繡線,都要保持雙手的潔淨,有時候,刺繡的時間長了,手會出汗,這時就要立刻拭幹,否則,繡線上的顏色會染在手指上,一不留心,指上的殘色便落在絲綢上,如若落在無法掩蓋的位置,整幅繡品,也就相當於毀了。同樣的,落了汗的繡線,光澤、色度、柔軟效果都會大打折扣,這樣的繡線是無法再使用的,即使勉強繡在繡樣上,也黯然無光,更經不起時間的考驗。

刺繡的時候,雙手除了要保持潔淨,還要有相對的柔滑度,手太滑握不住針,手不夠柔軟平整,在刺繡的過程中,容易導致絲綢和繡線的滑絲,繡線滑絲很難理順,基本就不能夠再使用,絲綢滑絲便易損毀,繡品基本報廢。

刺繡所使用的繡針、繡線、絲綢,要求也極高。針,與十字繡針坐對比:長不到十字繡針的三分之一;細,不到十字繡針的一半。與十字繡針不同的是,繡針有針尖,很尖,我有次被紮到,被紮的那一刻感覺到疼了,但接下來幾十秒的時間裏,我沒有找到針眼的位置,直到血流出來。繡線是絲線,以縷為單位製作繡品,但市場交易時,論公斤出售,一公斤的價位,就是行家裏手去買,也近千元。絲綢,要求太多,我說不完全,基本上是每米見方150元人民幣以上。可關鍵在於,這些東西並不是常用品,製作過程繁複,生產成本高,根本就是有錢買不到。

從保存上來說,倘若空氣的濕度、流通度,光線強弱等自然條件稍有不符,繡品的色澤和材質就會從根本上發生無法補救的變化。因此,在國內眾多墓穴中出土的陪葬繡品,通常一見天日便損毀,很難被完整的保存下來,千年以上的繡品,倘若科研人員不知情,伸手或以物觸及,即刻便會化為灰燼。

“君可見刺繡每(又)一針有人為你疼”,古往今來,多少女子以針線度韶華,燃燭望月,倚門盼歸人?又是怎樣的深情厚意,讓她們心甘情願的飛針走線,為君疼,為君等?不是獨坐長門愁日暮的怨盼,也不是在用針線打發無聊的閨閣光陰,而是將所有的情思愛語系於絲線,無聲的言頌。那種全心全意的孤獨等待,為那個時代的夕陽鍍上一抹淒美的光芒,而無悔的執著與包容,又成為多少遊船一生不變的牽掛,最終停駐的港灣。細密的針腳,紮痛了離人的眼;纏繞的絲線,絆住了離人遠行的腳步;栩栩如生的雙禽,情針意線繡不盡思念,卻寫進了離人的心田,從此白頭不相離。

君可見刺繡每(又)一針有人為你疼,君可見牡丹開一生(夏雨秋風)有人為你等。心中無愛繡難成。一語道破刺繡的精髓與意境。

看到歌詞,郭敬明的名字,讓我多少有些意外,仔細閱讀《蜀繡》後,想起了《騰王閣序》,似乎有些突兀。如果仔細讀過《騰王閣序》,那麼請拋開李宇春的聲音和《蜀繡》的伴奏音樂,單獨來看郭敬明的《蜀繡》。

成都府,又名蓉城,錦官城,市花為芙蓉花;諸葛臥龍,執羽毛扇能遙指千軍,提筆揮就前後《出師表》,淚灑嶽將軍,鑄忠君之楷模,千載誰堪伯仲間;“蜀地河山多‘錦繡’,花重錦官詩聖留”,遙想當年,蜀國的錦緞,也曾堪稱一絕;鑒古自今,蜀地從來不乏能人,詩仙太白、三蘇父子被提及的著實太頻繁,大江東去浪淘盡,百煉鋼亦繞指柔,任你才華橫溢、文采飛揚,終究不抵一代女皇;蜀王杜宇,嘔心瀝血,魂化鵑鳥,夜夜悲鳴,聲聲啼血;只可惜紅顏易老,丈夫異新,朝朝暮暮耳鬢相依,鳳兮凰兮離相棲,一朝將聘茂陵女,文君因贈白頭吟,怨郎無“億”……

“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這首詩被拆散了散放進詞中,相互輝映間,勾勒除了一副副山水潑墨畫,蜀地的氣候特徵,蜀人的生活方式,躍然於紙上。殘陽染銅樽的傍晚,“我達達的馬蹄聲是個美麗的錯誤,我不是歸人,是個過客”的喟然長歎;倚門望月的伊人“今人不見古時月,今月曾經照古人”的感懷;翠竹上的墨痕,是娥皇女英哭泣的眼淚,離人吟唱的戰歌,訴說著“湖廣填四川”的哀痛舊事……

郭敬明的《蜀繡》裏,似效仿王勃的《騰王閣序》,引經據典,將屬地文化隱喻在字裏行間裏,我並無意將郭與王相提並論,只是在讀到《蜀繡》時,聯想到了《騰王閣序》的表現手法,甚至忍不住來掉書袋。

也許,詞作者並沒有想到這些,但詞卻勾起了我的“憶蜀”,酸就酸吧,偶爾酸一回,乘興。

 

                                               

 Anthinia紫情

2009-9-10

P.S:其實,真正繡著鴛鴦交頸,比翼雙飛的,常常不是大家認知裏的閨閣千金,而是商家之女,至於原因,暫時不想多說。

P.S2:同步附上“蜀繡”相冊,我師傅的作品,絕對外面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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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故事純屬虛構 與該部族歷史文化傳說無關

(一)
    坐在咖啡館的落地窗前,看著窗外人來人往。黑咖啡冒著濃煙,對面的人輕輕地攪動著杯子裏的咖啡,半餉,抬起頭來問我為什麼?
    依舊望著窗外,我輕描淡寫沒什麼,厭倦了。
   “厭倦了?餘光瞟見他不可置信的痛苦,還有無奈,我只能以冷漠回應他,轉過頭,是的。
    他從懷裏拿出一個藍絲絨錦盒,放在桌上,低著頭,雙手把它推到我面前,我伸手,端起咖啡,輕泯一口,再次把頭轉向窗外,無言。
    他端起咖啡,一飲而盡,站起身來準備離開。你的東西我開口說道。聲音冷得可以將一切凍結,臉還是依舊向著窗外的大街。
    “那是為你準備的,不喜歡就扔了它吧!知道他正看著我,希望我開口挽回,我清楚得感覺到他注視的目光。我會的。我再一次絕情地說到,他奪門而出,門重重地合上。那一刻,我聽到了裂帛的聲音,還感覺到溫熱的雨滴順著兩腮滑落,低下頭,那雨水落進咖啡杯中,泛起漣漪,一滴、兩滴,和黑咖啡融合在一起。
    打開那個藍色的錦盒,一枚銀白色的女式鑽戒安靜地躺在裏面。鑽石不大,卻給人很柔美的感覺。兩個月前,我曾經在珠寶行,留戀過它。拿出鑽戒,套在自己的左手無名指上,不大不小,剛剛好。黑咖啡在跳動著,又有雨水落進去了,解下脖子上的白金項鏈,脫下左手無名指上的鑽戒,把鑽戒穿進項鏈,重新戴在脖子上。再次端起咖啡,已經快要冷卻了,輕泯一口,苦澀中夾雜著一些鹹味,手指拂過臉頰。我的心沉了,端起咖啡一飲而盡。
    走出咖啡館,天已經暗了下去,開始飄起小雨,一個寒顫過後,突然發現,以近深秋季節了。

走到公司的大門前,把辭呈交給傳達室的老伯,請他代轉給老總之後,轉身走進雨幕。我沒有打傘,秋雨綿綿,禦說過,他喜歡在秋雨的季節裏漫步。
    走到禦的公寓外面,天已經黑透,秋雨還在綿綿不絕地下著。我望著泛著朦朧燈光的窗口,伸手撫摩掛在胸前的鑽戒,再摸摸自己的額頭,對那扇橙黃色的窗說到對不起輕輕地,一遍又一遍。

(二)
    推開酒吧的門,震耳欲聾的音樂聲,誇張地笑著跳著的男女,讓我的心臟無法負荷,但,這是我在這座城市的最後一夜,一切都沒有關係。
    來這座城市已經10年了,認識禦也是10年了。我從來不沾酒,更不會來酒吧這種地方,酒會洩露我的秘密。但今天,我用手指摸搽自己的額頭,不管它會嚇到多少人。
    淡淡一笑向吧台走去,對背後的議論紛紛,充耳不聞。是的,我的打扮和這裏格格不入,低頭淺笑,坐到吧台前點了一杯烈酒,酒保狐疑地看了看我,還是很快就把我要的酒,放在了我面前請慢用,他留下這句話就忙他的去了。聞了聞那杯酒,我放下了,想著自己的事,決定自己該不該喝,酒保看我一眼,鄙視地笑了。我看他一眼,伸手摸摸自己的額頭,端起酒杯,一飲而盡。之後我想酒保搖搖手中的空杯,他走過來問我是否要續杯。
    “DOUBLE”
    酒很快就上來了,直接從酒保手中拿過杯子,一口喝幹。很快地,我看見酒保的臉開始變的扭曲,先是驚詫,接下來是恐懼,他向後退,開始冒出冷汗。我知道,我額頭正中的那條青蛇出現了。酒保嚇得當場大叫一聲跑開,我從透明的玻璃酒瓶倒影裏,看到我額上的青蛇扭動著身軀,吐著鮮紅的芯子。
    我笑了,該是徹底離開的時候了,照菜單表拿出相應數額的錢,放在吧臺上,轉身走出酒吧。一路上,所有的人都恐懼地看著我,趕忙閃出一條路來。
    我額上的青蛇,並非真正的蛇,它只是一個刺青,用白鴿子的血紋上的刺青,所以,平時和平常人沒有什麼兩樣,只是喝過酒就會出來,至於它為什麼會動,因為它不是普通的刺青,在我們泰雅族,這叫黥面。
    我是泰雅族蒼龍和族長的女兒,泰雅。
(三)
    飛機在天空中劃出美麗的弧線,安安穩穩地降落在跑道上。下了飛機,我戴上墨鏡,走出機場,打車去往我們泰雅族人群居的山下,昨夜的青蛇已不見蹤影。
    付錢的時候,司機提醒我山上有座迷失森林叫‘雁不歸’
 “我知道,我就是要去那裏。
    司機不可思議地看著我,依舊友好地提醒道"‘雁不歸’就是指方向感最強的大雁一旦飛進了那座森林都找不到出來的方向,你一個……"沒等他說完,我笑著轉身走進叢林中.
  迷失森林“雁不歸”,就是我們泰雅族人生活的地方。我們在裏面,外人進不來,我們卻可以出去,外面的變化,我們大都知道,也隨著時間在向外界學習著,只是外面的人不知道我們的存在.我們是隱藏人口,當然,除了我,泰雅.
  每一代的泰雅族都只會擁有一位蒼龍,一位族長,一位泰雅,世襲的.泰雅的任務是走出迷失森林學習外界先進文化,每一年的秋天回到泰雅族,帶回她的手劄供族人學習.巫靈總能夠拿出泰雅外出生活的必需品,比如錢,比如戶口.
  迷失森林是一個真正的世外桃源.這裏保留著男耕女織,狩獵漁牧原始的自給自足的經濟生產方式,是探險者無法涉足的禁地.說來也巧,大自然給了泰雅族天然的庇佑,這裏有很強烈的磁場,如同大西洋上的死亡三角洲一樣.別說是儀器了,連飛機劃過天空都會神秘消失.整座山就是一個死亡穀,只有泰雅族人的體質才能承受這種磁場,進來的非泰雅族人沒有出去了的,不被野獸吃掉也會因為迷路,糧水竭盡而亡.
  泰雅族都是一家人,都有血緣關係,但是一對夫妻生下的孩子就算是雙胞胎,血液與基因都天差地遠,因此就算是兄妹結合也不會生出智障兒來,不過這種有違倫理的事泰雅族堅決制止,近親結婚是最普遍的現象了.千百年來,泰雅族沒有因為血緣問題出現過傻子.
  因為泰雅族人的體制較特殊,再加上這天然的結界,連病毒都無法進入,泰雅族人因此很長壽,偶爾也會生點小病,但都不會因病而死,大多是壽終正寢.在泰雅族,除了蒼龍,泰雅,族長,其他人都是平等的,都要勞動,一家的喜事就是全族的喜事,一家的喪事也就是全族的喪事.
  泰雅族是太陽的孩子,信仰太陽,信仰他們的泰雅,有自己的語言,只有泰雅和巫靈懂得外面的語言,因為泰雅16歲就要離開迷失森林去學習,直到27歲回到泰雅族.從泰雅的回歸到下一位泰雅的離開,這中間近30年的時間,泰雅族與外界僅靠巫靈的占卜.
(四)
  迷失森林的中心是平坦的大地,這裏是泰雅族人世代聚居繁衍的地方.一群族中的女人坐成一圈吃著山果說說笑笑,我總覺得她們口中說出來的族語比我講的還要好聽,幾個還沒黥面的小孩在追逐著奔跑.我向著陽光下走去.突然,說笑著的女人全都站了起來,小孩停止了奔跑,他們全都傻眼似的看著我,愣愣的,怔怔的.因為我的額正沒有黥面,因為,泰雅在成為蒼龍之前幾乎不與族人相見.泰雅族的族規是不論男女都要在12歲那年黥面,男子的黥面在下巴,女子的黥面在額頭.
  一個年長的女人像被燙傷一樣的站起來驚喊道“泰雅!”我笑著沖她點點頭,走到人群中間,當著她們的面將桌上的果子酒一飲而盡,然後把碗放下.所有的女人都看著我的額頭緊張而有焦急地等待著,四下安靜地只聽見鳥叫蟲鳴和一致的呼吸聲,孩子們緊緊地抓住母親的裙角“姆媽!”“噓!”
  片刻,女人們帶著孩子爭先恐後地跪倒在我面前,不停地叩拜.我明白,我的青蛇黥面,出現了.那是泰雅特有的,別的女人黥面只是一個青綠色的長方形,而且一但黥面就會永遠存在,只有泰雅的黥面是青蛇,只在酒後才出現.九個響頭之後,女人們站起來,向著山林大聲歡呼"泰雅回來了!""泰雅神回來了!"
  女人們簇擁著我回到自己的房間,要進門的時候一個女人跪在我面前喊道“主人!”,我讓她進門.泰雅族會在泰雅最後一次離開之後為泰雅選擇丈夫.泰雅的丈夫是泰雅族中最強健,最優秀的獵手,也是泰雅族著一輩中最具威望的男人,他是由泰雅族公平決選出來的,在與泰雅成婚之前,他被稱為"計都".成婚之後,計都成為一族之長,泰雅則成為蒼龍.計都最親近的女人,或是姐妹,或是母親將會成為泰雅,也就是蒼龍的僕人,伺候泰雅直到她的女兒成為蒼龍.
  看著進門後又再次跪倒的年輕女人,她會是計都的妹妹還是姐姐呢?我猜著.真可笑,我連自己的丈夫是誰,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就要我出嫁了.看著她的臉,我想計都也應該是很漂亮的吧!
  “不管你過去叫什麼,從現在開始,你叫玉,知道嗎?”我正色說到.
  “是的,泰雅.”她細聲應答.
  “起來吧!”我伸手拉她起身,她驚恐地看著我,畏懼地後退.我無奈地輕輕上揚嘴角,“快幫我換裝吧,族人們都在等著!”
  “是的,泰雅.”玉柔聲回答,麻利地為我換裝.以前為我換裝的是我母親的女僕,我父親的妹妹,我的姑姑,洛.
  出門前,玉給了我一碗果子酒,我喝盡了它,透過銅鏡,我看見青蛇在扭動身軀,吐著信子.
  我知道,玉將是我今後的人生裏呼喚最多次的名字,我想永遠記住他,禦.不知道他過得好不好,我負了他,傷了他,沒有資格再來問他好不好,但他畢竟是我唯一愛過的男人!

(五)  
  泰雅族的黥面,是泰雅族幸福的記號,但事實上,這是一個千百年來在血液中湧動的魔咒.尤其是對泰雅族的信仰--泰雅.
  黥面是泰雅族的習俗,千百年來不曾改變.它曾經被認定為是幸福的記號,直到有一天,山神和泰雅族的守護女神泰雅發生了衝突,山神便在泰雅族中降下血咒,施用血咒是要用付出生命作為代價的,山神為了報復泰雅,寧願放棄神的意志與信仰,後來山神死了。血咒卻只有施咒者才能解開,沒有人知道山神和泰雅之間發生了什麼.看著族人們痛苦的泰雅用自己神的血液換取了族人血液中血咒的病毒,當族人們都平安的時候,泰雅卻因為中血咒太深而奄奄一息.一位上界的天神深深愛著泰雅,是他放棄了神的身份,神的意志,神的信仰來到泰雅身邊,殺死心愛的神之使者--白鴿,混合自己和白鴿的血液將泰雅喚回.
  泰雅和天神一直生活在泰雅族,幸福與快樂讓他們以往了曾經的痛苦,直到小泰雅12歲的那一年,天神和泰雅才知道,噩夢一直都沒有醒,他們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原來血咒是會隨著生命的誕生而延續的.小泰雅的痛不欲生令天神和泰雅心如刀絞,天神混合自己與泰雅的血為小泰雅黥面卻也只是延續了小泰雅的生命,血咒還在湧動著.
  一年一期的痛不欲生幾乎讓小泰雅喪失了對生命的追求,天神的父親再也無法坐視親孫的痛苦與兒、媳的悲傷,降下神旨封印了血咒.當初泰雅用自己的血液換取族人血中的血咒,如今也只有泰雅族的男人才能將血咒封印,而且封印無法一次到位,12歲用白鴿子的血黥面是為了延續生命,刺上一條青蛇,因為泰雅是蛇的後裔與女媧同族,要尊奉蛇,27歲與泰雅族男子成婚才是封印的結束.

山神是一男兒身的情態出現的,所以血咒一旦產生在男子體內就會立刻溶入血液,連延緩都不能,血咒如果出現在男人身上,那麼會使他更痛苦,死得更慘烈,當年的那些泰雅族男子在遭受血咒後痛苦得死亡致使泰雅族男子幾近絕跡.於是泰雅對自己的後人立下咒誓,只能生下女兒.
  雖然這只是一個傳說,但是沒有人不信服.泰雅族信奉太陽,信奉他們的泰雅,因為泰雅一出世便要為他們背負血咒.泰雅是神靈之後,與女媧是同一個祖先所生的子孫,即使她喪失神力也依舊有人所不及的靈力.泰雅的血可以封印也具有讓人對她俯首的魔力,泰雅藏的東西,只要在上面滴上自己的餓血就沒有人有能力在開啟,包括她的父母,丈夫和女兒,這,叫作封印.
  曾經有一為泰雅,12歲不願意黥面,躲進山林中,結果把自己抓得皮肉分離,血染紅了整整十塊礁石在靈水邊死去了:也有一位泰雅,離開了迷失森林不願再回去,結果巫靈的法力消失了,她沒有錢,沒有戶口,沿街乞討著回到了迷失森林:還有一位泰雅,愛上了外面的男人,不顧一切和那個男人在一起,最後血咒在兩個人身上發作,痛苦之至,他們拼命地逃回泰雅族,剛進入迷失森林就死掉了。據說男子死時是恨著泰雅的,他們的屍體上都沒有手指,巫靈在清理屍首後告訴大家,兩個人的胃壁都被碎骨撐破了,應該是他們咬碎了自己的手指咽下肚的。兩位泰雅死後,她們的母親蒼龍都必須重新孕育泰雅,前後兩次,泰雅族的文明被推遲了近100年,先後四位巫靈因為這兩件事過度使用靈力身亡.
  迷失森林只掩埋泰雅族人的屍首,那位與泰雅結合後因血咒而死的男子的屍骨就隨意掛在迷失森林外的一棵老枯樹上,蒼龍在上面滴過血,所以近百年來他都一直掛在那裏,保持著當年的摸樣.小時候第一次離開迷失森林就是去看他,蒼龍告訴我,不可以帶人進入迷失森林,否則就會死的和他一樣慘,我記住了。
  泰雅族人的對泰雅是很殘忍的,雖然他們向敬仰神一樣敬仰她,但我還是這樣認為.
  我一直以為,黥面就可以封印血咒,所以12歲的那一天,我很開心,我真正成為正常的女孩了,黥面很痛,用了很長的時間,我自始自終沒有喊疼,沒有流淚,雖然我曾經昏死過去三次.我看見蒼龍在流淚,那是我第一次感覺到母親,她在心疼我.就因為她是蒼龍,所以我從小到大沒有叫過她一聲"姆媽",我一直叫她"蒼龍".畢竟,她始終是我的母親。她和阿爹創造了我,又用血為我黥面,我非常感激她.而她卻從來沒有告訴過我,也沒有任何人讓我知道,黥面的同時,是在解除了種下同樣的血咒.直到我26歲,離開迷失森林的前一夜.
  我一直不知道泰雅族人是不可以和外族人在一起的,沒有人告訴我.也沒有人告訴我,泰雅一但27歲不回泰雅族的結果,他們只是說泰雅27歲之後才能做新娘,我牢牢記住了.
  正因為不知道,我才會和禦相戀,整整四年,他是我離開迷失森林以後認識的第一個人.一個多月以前,我看上了現在掛在胸口的戒指,我知道自己冬天就27歲了,明年開春,我就能夠成為禦的新娘,我好開心,回到迷失森林,將手劄交給巫靈審批後,我坐在河邊的礁石上,把腳放進河裏,望著天上的星星眨巴眨巴地眨著眼睛,甜甜地想著我最心愛的禦.這時,我聽見有人走近,我慢慢回過頭,蒼龍!我趕忙站起來.蒼龍將黥面的真相告訴了我,我知道,我只能對不起他了,也許,離開迷失森林,遇見他,認識他,愛上他,都是錯誤.
  那一夜,我哭了,26年來第一次嘗到眼淚的滋味,一個挺過了黥面的痛苦,一個受萬人敬仰的天神,終於哭了,曾經以為沒有什麼能打倒的她,徹底地絕望了.蒼龍看著我說:“去做個了斷吧!我知道你的苦,我也曾深深愛過一個人,我能體會你,但是,這是我們泰雅的宿命,捨不得他,才是害了他,也害了自己和整個泰雅族.”蒼龍說完擁抱了我,吻我的額頭.這是我黥面過後母親第一次這麼做,我感覺有水滴落下,我知道,那是母親的淚水,只是我不知道這眼淚是為我而落還是為泰雅的悲慘命運而落.我強穩住淚水說到:"媽媽,我知道怎麼做的,你放心."這是我第一次叫她"姆媽"我感覺她抱著我的身體在為聽到這用漢語喊出的詞語而顫動,姆媽更用力地抱緊我,用漢語對我說:"孩子,一定要在冬天之前回來."我用力地點頭.
  第二天我離開了迷失森林,陪著禦穿梭在大街小巷,吃小吃,看電影,爬山,釣魚,看朝陽,看日落……每一天都很開心,很開心.然後我獨自一人將這十年一一回憶,把它們和禦一起裝進記憶,然後用心血將它封印.重新回到迷失森林.

(六)
  我是泰雅,從小到大被迫讀這樣那樣的古籍,除了蒼龍,阿爹,巫靈和現在的玉,我幾乎不認識任何人.玉引領著我走向祭台,兩側的族人依次跪倒,我走上石階跪倒在蒼龍座前,族長和巫靈從座位上起身,蒼龍滿意地點點頭,玉扶我起身.
  蒼龍示意我扶她起身,我扶著她的手,她領著我走到石階的盡頭,俯視族人,蒼龍一手拈著衣袍拂開.巫靈大喊:“泰雅神回歸泰雅族!”族人三叩首,歡呼著起身,點燃火把跳舞,火光照亮了整片迷失森林.我不明白,大白天,為什麼要點火把,猛然想起,泰雅族信仰太陽,太陽是火,能帶給大家幸福,這是他們表達內心快樂的方式,簡單,明瞭,直接也很傳統.
  女人們沖上石階,蒼龍放開我的手,示意我跟她們去,然後退回到她的寶座。族長和巫靈也隨她後退,女人們拉著我沖下了石階.另一邊,男人們也擁著一個男人來到我面前.他不是非常高大,卻讓人覺得他很健康,他猶豫著看向我,的確和我身邊的女僕玉,有著一張非常相似的臉。我不理會身旁的吵雜,冷冽地看著他.他又一次抬頭了,四目相對的那一瞬,我覺得他的眼睛,和禦好象,我笑了,這是我進入迷失森林後第一次真正的笑.他看見我笑也傻傻地笑,露出潔白的牙齒,這一點也和禦好象一笑就露出潔白的牙齒,身邊的人看到我笑都長長都舒了一口氣.我主動伸出右手“你好,我是泰雅.”他看著我伸出的右手,不知所措,一下字跪在地上.周圍的人都一下子不敢動彈,蒼龍和族長還有巫靈也都站了起來竟長地往下看.我看了看這陣仗一臉無奈地回應蒼龍.“計都,我是在向你問好,沒有讓你跪下,快起來.”計都看我一眼,搖搖頭,我回頭看看族人,再看看玉.“讓他起來.”我對玉說然後走到石階前向蒼龍,族長,巫靈行禮後徑直離開.男兒膝下有黃金,我再是這裏未來的統治者,也不喜歡男人在我面前跪來跪去,尤其是計都那莫名其妙的跪法.如果我跟他握手他不明白,我說的話他應該是聽得懂的啊,我說的並不是漢語.如果他鞠躬行禮然後回答我會覺得他很有禮貌,一聲不吭地跪下,任誰都會覺得好氣,心裏不由生出一個怪念:他該不會是個啞巴吧.

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我的丈夫,第二次見到他,是在我的婚禮上.
  那是秋天的最後一天,泰雅族最隆重的婚禮都是在正午之後舉行的,要玩到第二天的午夜,所以早晨大家都躲在屋裏蒙頭大睡,為醒來後一天一夜的狂歡養精蓄銳.我在太陽剛升上山頭就起身了,坐在自己的榻上,解下脖子上的項鏈,把鑽戒雙手合十緊緊握在手中,淚水漱漱地落下,我知道我永遠無法抹去在心中對禦的牽掛.我把戒指戴到自己的左手無名指上,不大不小,剛剛好,我低下頭看著自己的手,真的很漂亮,我幻想著是禦在教堂裏為我戴上它,剛止住的淚水再一次奪眶,一滴滴落在鑽石上,向四周濺開,鑽石在淚水灑過之後變得更加閃亮,仿佛泰雅族傳說中的淚晶鑽.
  我戴著它來到溪水邊,沿著它走向大河邊的礁石--我當初決定離開禦的地方,望著藍天,望著白雲,緊閉雙眼,脫下了鑽戒,把它放在礁石的凹處,陽光下,鑽石發著耀眼的光,我忍痛咬破左手無名指,把血一滴滴滴在鑽戒上.血很快不見了,我知道,血跡的消失意味著成功的封印,我用右手食指沾著左手無名指的血,在礁石上寫下一個漢字的"禦"字,血跡消失,礁石上的"禦"字印記向外突出,我留戀地看了看,轉身離開.
  別了,我最初的愛,再見了,禦.
    14世紀初,位於現中東土耳其附近的古希塔托帝國,有位王子愛上了他同父異母哥哥的未婚妻子,但女孩深愛著王子的哥哥,王子選擇退出。敵國埃及因為內亂前來求親,長幼有續。但王子為了心愛女人的幸福,主動請求與敵國埃及聯姻,並將項圈上的寶石做成胸針送給女孩,將其取名為唯一的愛寓意女孩是他唯一愛的人

不能跟唯一愛的人在一起,那麼跟誰都無所謂

(七)
  婚禮很隆重,可我一點記憶都沒有.我木然地看著睡在我身邊的男人,冷冷一笑,簡直荒唐.
  走到溪水邊,我想洗臉,卻看見自己額上的黥面,那條青蛇變成了紫色的蛇,我頹然地坐在溪邊,這一世我再也無法離開和擺脫泰雅族了,因為現在的我,不再是泰雅而是一族之母--蒼龍.我的丈夫會在今天中午繼任族長之位,我的父母正在準備離開.
  紫色的黥面永遠不回褪去,這是蒼龍至高無上的身份證明,也是對蒼龍永遠無法離開泰雅族的禁足令.
  我走上祭台的石階,全族的人都俯倒在地,包括我的父親和丈夫,還有巫靈.我的母親站在寶座旁邊,我在她面前站定,她解下披在身上30年的長袍,把它披在我的肩上,然後解下脖子上戴了30年的項圈,把它系在我的頸上,紫色的長袍在風中飛揚,項圈上的淚晶鑽閃閃發亮.突然,蒼龍,喔不,是姆媽向我跪下,所有的人向我膜拜,巫靈大喊"“聖迎泰雅族晉為蒼龍!”所有的人齊呼“聖迎蒼龍!”“聖迎蒼龍!”“……”聲音向徹整個迷失森林.
  巫靈望向天空“恭請族長”當太陽升到正午的位置時,巫靈再次喊到.我看見跪在石階之下正中位置的一個男人走上來,坐到了我的左邊,巫靈在他的一隻耳朵上戴上了一個銀環,和我父親的一樣.再看我的父親,他伏在族長的腳邊,吻了他的左腳,抬起頭,耳朵上沒有了銀環.
  然後,我的父母向迷失森林的深處走去,那裏才是真正的“雁不歸”,沒有人能進入那裏,除了我,蒼龍.我的父母將在那裏生活,直到壽終正寢.而我也必須在生下泰雅之後才能進入那裏.因為,泰雅的出生,就是他們壽終正寢的時刻,我去那裏,只是為他們送終.
  我站在石階的上面,看著他們消失在叢林中,示意玉,結束祭典.
  第二天,玉哭得很厲害,我看見了,前一位蒼龍的女僕,我父親的妹妹,我的姑姑,洛,死在祭臺上.這是泰雅族蒼龍女僕的宿命.
  我拖著紫色的長袍走向刻著"禦"的礁石,我看見了禦為我準備的鑽戒,還是那麼耀眼,和我胸前的淚晶鑽相互輝映,發出耀眼的光.
  我站在礁石上,望向迷失森林的盡頭,那裏有一對老鷹在帶著小鷹學飛.風吹起長袍,掀起長髮,河水的擊石聲與風聲在訴說著同一句話:
  黥面是泰雅族幸福的記號……
  黥面是泰雅族幸福的記號……
  黥面是泰雅族幸福的記號……
  黥面是泰雅族幸福的記號……


  ………………………………
                                  完

     本故事純屬虛構 與該部族歷史文化傳說無關

 

因為協志的搬家,大家跟著移師到痞客邦來,突然想起了三年前的舊作,已經好久沒有寫過這樣的小小說了,不知道是不是一種退步。

還記得這篇《黥面》,是在高三的那一年,看了一本雜誌,上面寫到“用白鴿子的血刺青,只有在喝了酒之後才會出現”,很感興趣,想試試,但不敢,又想起很多年前看過孫耀威演過的《黥面傳說》,所以就這樣寫了這篇《黥面》,後來上大學,才知道,會黥面的民族有很多,並不是只有泰雅族而已。

《黥面》寫出來不到一個月就被語文老師送到校刊上了,結果一幫年紀小的朋友跟我說,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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